在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胜利召开之际,彬州市纪委监委加强办案安全,着力解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意识,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事件,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十一”国庆假期营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彬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
强化学习培训,筑牢安全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始终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意识。及时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工作会,会上重点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咸阳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温中央纪委《两个意见》文件精神,牢筑办案人员安全意识。把关于安全的相关制度文件列入常委会内容,促使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分协管领导靠前指挥、分析研究、把关签字,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和安全首课制度,注重安全实际效果。
突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为从严从实,做深做细办案安全,委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检查全市办案场所和谈话室的使用管理工作。对办案场所和谈话室的疫情防控工作、设施设备、工作开展等方面开展细致检查,现场观看监控、回放录音录像、查阅资料,随机提问办案人员对安全文件的学习情况,办案谈话过程的安全事项,倒逼办案人员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吩咐案管部门跟进监督,及时发现指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继续检查,形成汇报,争取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无安全不办案。

(彬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检查谈话室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安全有章可循。根据中省市下发的安全性制度文件,在找问题、促整改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检查结果,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下发安全办案通知和“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方案,明确每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每一个协作办案区都有相关负责人,每一个核查组、审查调查组都有安全员,切实为每一次办案、每一次谈话提供安全保障,坚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二十大召开之际,我们要确保每一次办案安全,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迎接国庆和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彬州市纪委监委 赵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