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狠抓处分决定执行 严防“一处了之”

来源: 彬州市纪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2-09-21 10:20 点击数 :

“孙某某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应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请你局尽快予以追回,并举一反三对受到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整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打折扣”“欠账”问题,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处分“最后一公里”执行到位。

彬州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20年以来下发的处分决定全面起底,督促各处分决定执行单位对照受处分人员情况台账,逐一自查销号,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情况,组织处理、职务级别、工资档次落实情况,违纪款收缴、年度考核、处分影响期内任用晋升、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情况等执行事项,深入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迅速纠正,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并提出有效措施。

为保障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彬州市纪委监委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到位以及落实教育关怀回访工作不力的,将视情节予以问责。截止目前,共对143起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19个一般性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立行立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执行到位,确保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外,彬州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受处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工作,并在受处分人员影响期满前,按照有关程序对92名受处分党员开展教育关怀回访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效果。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绝不是‘一处了之’,违纪违法者的处分决定不执行、执行不到位,惩戒作用就会打折扣,必然损害纪律的严肃性。”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处分执行工作,常态化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彬州市纪委 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