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和制度规定,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彬州市纪委监委今年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打铁必须自身硬”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同志作出的严格要求,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严格约束自己,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彬州市纪委监委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今年以来相继出台《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述责述廉办法》《彬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彬州市2022年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点》等相关制度文件。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目的就是让纪律“带电”,切实有效的管理好干部,使干部既做“打铁的人”,又做“铁打的人”,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规范派驻工作,突显派驻优势。为进一步发挥好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规范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及措施的审批、使用和监管,保证派驻机构有效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彬州市纪委监委学习参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相继印发《彬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和《彬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暂行规定》等两项制度。使派驻机构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时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担实担好派驻机构重要职责。
完善原有制度,坚持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范也要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符合实际操作。彬州市纪委监委对原有的多项制度进行梳理,适时修订完善不符合实际操作和新的制度,如《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工作规程》《彬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室(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办案工作办法》《彬州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彬州市纪委监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等,促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的流程更加规范、程序更加科学、安全更有保障。
“让制度‘长牙’,使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努力取得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进而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彬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到。
(彬州市纪委监委 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