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王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4月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在处分期内,建议取消使用……”
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保持党的队伍纯洁的重要保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前行”。
该市纪委坚持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在收到征询党员干部名单后,由市纪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管室等相关室(部)围绕被征询单位或人员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违纪违法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审核情况逐级把关审核,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政治关不过、余关莫论。政治根基不正,“苗子”再好也只会越长越歪。彬州市纪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审查的立即立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900余人次,其中21名干部因在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给出否决或暂缓意见,有效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同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前行”,确保选拔任用和受表彰干部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彬州市纪委 孙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