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案件评查,提升了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程序意识,加强了各办案单位审查调查工作经验交流,促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调查质量整体提升。
本次评查活动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采取“自查推荐+现场评查+分析点评”方式,由各办案单位按照《关于对审查调查案件开展评查工作方案》要求,对各自2021年度所办案件全面自查,择优推荐3件案件参加全系统案件评查。按照交叉评查的方式,10个镇(街道)纪(工)委相互交叉评查,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交叉评查。
彬州市纪委监委对标中省市案件质量要求,在评查前制定下发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打分表》,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6个方面明确了15项评分内容,列举48条扣分情形。案件审理室主任在评查前就评分标准、扣分事项、纪律要求进行了指导培训,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规范。各参评单位现场逐案查阅评分,找出案卷优点和不足,遇到问题现场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最后由分管副书记对评查活动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并宣布了各参评单位的得分及档次。
评查活动结束后,案件审理室对本次评查情况进行汇总、评定、反馈。分析案件质量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案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办法,下发了评查情况通报,督促限时整改,对存在问题知而不改的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和责任追究,倒逼提高案件质量水平,真正以高质量案件办理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彬州市纪委监委 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