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进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今年1月至5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0人次,占比62.5%;第二种形态85人次,占比35.42%;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比2.08%。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谈话函询、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让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
把握量纪尺度,突出宽严相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快查快结,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严重程度、认错悔错态度及配合组织审查等各方面情况,对愿意悔改、向组织如实交代自己问题的同志,从轻或减轻防止处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对抗组织、拒不悔改的,果断和准确运用三四种形态,以严厉惩治来教育警醒党员干部,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深化以案促改,涵养政治生态。充分利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让发案单位对照查问题找根源,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补齐制度漏洞,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彬州市纪委监委 张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