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打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合拳”。
抓好自查自纠。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及各职能部门规定,梳理下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储备企业涉粮领域职责清单,统筹职能部门及承储企业从上至下、从纵到横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执行责任,推深做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采取联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采取“室组”联动监督模式,围绕“人、责、粮、库”细化梳理出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通过查阅账册凭证、实地核实等方式,盯紧粮食收购、销售出库、存储等关键环节,对发改局、财政局、国资中心、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深入5家职能部门、1家储备企业进行了10次督导检查,共发现11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推动建章立制。深挖“根源”问题,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将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融合贯通起来,督促发改局研究修订《彬州市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财政局建立健全粮食专项风险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市场局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检验、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并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提请市委常委会议通过执行。目前,全市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章立制9件。
(彬州市纪委监委 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