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从严管厚爱干部入手,引导和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履责尽职,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该《办法》主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人员配备、干部考核、轮岗锻炼、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奖励惩处及关心关爱等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特别指出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一次述责述廉,主要是对各纪检监察机构“五抓五提升”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进行总结,以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监察机构高效履职尽责。
为突出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干部开展全方位关心关爱,《办法》突出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年度体检、年休假、组织参与文体活动、节假日慰问、困难帮助、心理疏导、进行家访、谈心谈话等制度,促进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该市纪委书记尹彦平强调,《办法》的出台基本上涵盖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各方面,在进一步完善系统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突出了对干部的关心关爱。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在监督中体现对干部的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和真诚帮助,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彬州市纪委监委 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