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问题暴露出你镇对村级印章监管不到位、印章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建议你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村级印章、便签管理。”日前,彬州市监委在处置某村委会为他人开具虚假证明问题案件时,向该村所属的镇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注重抓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促进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起到“医其受病之处”和“塞其起弊之原”的双重作用。
聚焦问题开“良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提建议,聚焦“病灶”开“良方”,通过“小切口”作“大文章”。督促被建议单位在精、准、实上下功夫,通过梳理事件发生全过程,剥除偶然因素,深入挖掘在责任落实、政策执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本质问题及廉政风险点,切实把健全制度、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作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的落脚点,助力被建议单位由点及面,由表入里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改进工作。
跟踪督办促“整改”。为保证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彬州市纪委监委对监察建议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跟踪督办,按照“谁提议、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实行销账管理,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一发了之”现象。
标本兼治显“疗效”。2021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有关单位列出问题清单27项,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11项。切实发挥了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
“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把监督利器,不能只局限于解决某一个具体问题,还应该撬动主体责任,激活管长远的后劲,促进被建议单位以案促改,达到‘建议一个、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彬州市纪委监委 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