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办案资源,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彬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室(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办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突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优势互补、便于协同的原则,结合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包抓联系分工要求,设置3个协作组,实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形成密切协作、步调统一的整体办案合力。
《办法》从协作前提出申请,协作时组织协调、审批程序、文书制作、汇报方式、保密回避制度、食宿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及协作后审理立卷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做到依据明确、程序规范、适用精准、内容全面。
《办法》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化”建设为契机,不断推进协作办案运行常态化、规范化;要整合、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切实解决人员短缺、力量分散,案件突破能力不足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也要在实战中帮助(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的同志提高办案能力,积累办案经验;案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办案的监督管理,把好协作办案的程序关、安全关,确保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能力和水平。
据悉,今年1-2月,彬州市纪委监委立案18件,结案30件,处分34人。
(陈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