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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镇联动”有效提升镇(街道)案件审理质效

来源: 彬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彬州市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2-03-29 11:23 点击数 :

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质效,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多种举措,突出“市镇联动”,做好“镇审”与“市审”的有序衔接互动,有力地提高镇(街道)案件审理质效。

深入推进“交叉审理”。按照《咸阳市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该市纪委监委针对各镇(街道)查办案件复杂程度不一、纪检监察干部水平不同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应的镇纪委进行交叉审理。对于案情复杂,问题严重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自行审理,切实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去年10月以来镇(街道)纪(工)委采用“交叉审理”模式处理基层案件34件,审结21件。

积极组织“以案代训”。为进一步增强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能力,构建严密务实高效审理体系,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的培养模式,为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强筋壮骨”。今年以来,每月由两个镇(街道)各派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为期半个月跟案培训。培训期间由专人指导,就工作中的“疑难”点开展互相交流探讨,并由审理室负责人组织开展业务学习,有效强化了互动,提升了镇(街道)干部业务水平。

及时开展“案件评查”。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每年组织开展质量评查活动。评查现场参评人员互相“揭短亮丑”,当场“红脸出汗”查找审查调查中存在的“短板”。案件评查由审理室牵头,纪检监察室、10个镇(街道)参与。分管副书记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要求有关单位和相关单位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学习研讨相关规定,起到了找差距补短板作用,达到了整改提高的目的。

(池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