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咸阳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咸阳市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交叉审理”工作有效规范开展,彬州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办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交叉审理的内容、流程、职责和要求等,指导镇办纪委监委交叉审理工作规范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彬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各镇查办案件复杂程度不一、纪检监察干部水平不同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应的镇纪委进行交叉审理。对于案情复杂,问题严重的案件,由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自行审理。
去年10月以来,彬州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已采用“交叉审理”模式处理基层案件34件,审结21件,正在交叉审理13件。通过开展交叉审理工作,一方面避免了思维定势,让纪检监察干部查审分离,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分析查找自办案件存在的不足,从其他乡镇查办的案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对其开拓办案思路,掌握调查取证技巧和提升综合能力有很大提升;另一方面通过案件审理举一反三,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对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早做预防。同时,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对相关案件进行复核,严把证据质量关、定性量纪关和处理出口关,切实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不断巩固和深化案件交叉审理成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彬州市纪委监委 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