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彬州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 时间:2018-07-20 16:52 点击数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开展了巡察。2018年3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准症结,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务”问题,一是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议、机关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学习内容,并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中。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9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机关党员学习。机关支部每月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在学习内容和活动主题上,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进行。组织党员在机关工委党性体检中心进行了两次党性体检,党组成员坚持每季度必须至少讲一次党课,确保党性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关于“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机关工委的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民政局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列出了8个专题学习和时间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每月的党建工作安排,对必学内容和活动要求作出具体的要求。二是实行“主题党日+”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省市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抄写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三是抓好学习过程记录,有完整、规范的记载和音像资料。

3、关于“局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工作力度不够”

(1)重点岗位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局党组会议安排进行岗位研判后,经过民主测评,主管领导推荐,局党组会议研究,对11个岗位进行了调整。

(2)低保核查不深入的问题,一是根据省市条例强化低保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加强季度抽查。复审排查工作,抽查率不低于40%,确保低保公平、公开、公正,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二是建立镇村长期公示制度,提高低保对象准确率,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3月10日农村低保抽查工作开始,目前抽查已经结束,取消了18户71人。3月16日,城市低保开始抽查工作,抽查163户,占城市低保户41%。对公示不到位的义门镇罗店村、秦家庄村、黄畔村进行了整改,低保公示张贴在村委会公示墙上。城关街道办在便民中心门外的公示牌进行长期公示。

(3)殡葬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对公墓选址、建设标准、审批程序、建设资金、时间任务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力争3--5年内我市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50%的村。二是2018年计划完成10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每个镇建一个。目前,已经有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

(4)对互助幸福院缺乏有效监管的问题,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运行不畅的互助幸福院进行整改。二是出台了互助幸福院运行奖励措施。今年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给新民镇东沟村等19个互助幸福院各补助1万元,作为日常运行经费,确保互助幸福院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平时对互助幸福院的进行检查,规范幸福院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5)福彩大厅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彬州市公刘街中福在线大厅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福在线的各项制度进行运营。

4、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对中心敬老院、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等下属单位的管理纳入局机关日常监督考核中,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基层单位与局机关同步管理。二是督促下属单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局机关每季度对三个下属单位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落实市委党建1236工作模式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推进1236党建工作模式。先锋岗每季度评选一次,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和“主题党日+”制度,设立去向公示牌、精准扶贫承诺牌,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制定了彬州市民政局贯彻“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及实施“三项机制”量化考核考评办法(彬民发〔2018〕34号)。三是加大推进六进阵地工作。将高龄、优抚对象年检及办证工作逐步下放到村。四是制作了2018年精准扶贫承诺牌。第一季度经过党员大会评议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和文明岗。今年,支部严格按照组织部下发的6类22种资料做好党建活动的规范化记载。

6、关于“学习教育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对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进行了细化,落实了党支部工作经费。二是丰富了活动内容,购买投影仪一台,做到学习讨论与观看有关影像资料结合。三是平时学习文件、记写笔记与培训、讨论、瞻仰革命旧址相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5月26日组织机关党员赴梁家河、延安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

7、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三会一课”管理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要求,加大“三会一课”的检查和督查力度。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之前,召开支部会议,确定会议内容,召开时做好会议记录,保留好音像资料,确保会议达到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总结经验、统一认识的作用。

8、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措施

(1)无专门党建活动室,各项制度、党建活动未上墙。一是完善了党建活动室,严格按照“七有”标准建设到位。二是制作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6个制度牌,为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补充了党员学习资料,更新了党员承诺牌,制作了十九大学习专栏并上墙。

(2)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不全,没有按照学习安排记笔记。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的检查和考核,对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二将平时学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与目标责任奖挂钩。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流于形式,定期思想汇报缺少。一是实行党组成员包抓积极分子制度,引导普通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二是把思想汇报作为发展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把思想先进、政治坚定的同志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三是计划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两名,分别由两名党组成员负责日常教育、培养、考核工作。

(4)党务工作不细致,登记党员信息出现错误。2017年12月对错误信息已经进行了更正。今后继续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党建业务培训,加强对党员信息的规范化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党组和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克服老好人思想,严格执行民政局《十二项规章制度》。二是重新修改完善下发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考核细则》等十二项制度。三是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局党组书记负责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干部进行谈话。四是对11名干部岗位调整后,党组成员分别对11名干部进行了任职廉政谈话。

10、关于“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在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在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局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警示教育,对岗位调整的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一次。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民政系统所有公职人员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对1名干部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方面

11、关于“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按照“六个一”活动要求,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自查会。二是局党组定期听取局党组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组工作汇报。三是在局机关楼道内设立廉政文化宣传版面,增强了机关廉政文化宣传氛围。四是制定了《彬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轮岗交流制度。

1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重点岗位教育提醒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由局纪检组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定期组织低保、高龄、五保、优抚、孤儿、救灾等相关股室对民政专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重点岗位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谈话的原则,及时教育提醒,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局纪检组制定了各股室和局党组各成员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参考表。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健全了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明确背书必须完整,原始凭证报销必须合法合规,杜绝任何不合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二是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和管理,严格要求办公用品采购人员提供明细清单,完善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一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报财政局采购中心进行审批后购买。三是对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车辆由使用人填写派车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车辆派车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四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权限,接待费用报销规定等内容。对每次公务接待标准、接待人数、陪同人数、接待费用、报销材料等严格把关,确保每次公务接待必须做到审批齐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彬州市社保大厦605,联系方式:电话029-34922794;电子邮箱:7140865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