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彬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彬州市纪委建立四项制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来源:彬州市廉政网 责任编辑: 时间:2019-04-10 09:27 点击数 :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联席会议、零报告、领导包案四项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制定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方案》《彬州市市级职能部门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要求、程序及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健全了线索双向移交和信息及时交流沟通反馈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联系与沟通。3月12日、3月18日,市纪委领导先后两次召集公检法、扶贫、审计等部门召开案件线索协调会,增加审查调查力度,对介某某反映郭某某问题与公安机关联合深挖细查,着力发现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建立零报告制度。实行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部门纪(工)委(纪检组)每月15日前向市纪委报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既了解掌握基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态,同时也向基层纪检组“压实担子”。

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问题线索,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负责包案,从案件的初核、调查等环节上一包到底。通过常委(委员)抓指导、抓协调、抓督促,精准发力、快速推进,着力找准突破口,提高成案率。对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坚持直查直办,提级办理,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1条,查结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1起,党纪处分1人。